)助学政策
1、国家助学金。学院每年划出专款,配套国家设立的助学金,对少数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同学进行资助,减轻贫困生的经济负担,助学标准:每人每年2500-4000元。
2、企业助学教育基金。学院每年与部分企业合作设立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企业助学教育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奖励品学兼优的明星学生和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个人或团体,支持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应用型人才。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配合实施考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用于解决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凭有效证件和经办银行要求的有关资料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共同审核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将及时发放贷款。具体申请办法,请咨询当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勤工助学。学院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广开社会资助渠道,已建立奖、助、勤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录取公布渠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网站、学院网站(http://zsb.fdzcxy.com)。
第二十四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87893368 (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许老师(15853656167) 、吕老师(18050178080)
咨询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50号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教务处招生办
邮编:350002
传真:0591-87893368
E-Mail:879530381@qq.com
网址:http://zsb.fdzcxy.com